女子报警男友在长春一五星级酒店花6700元嫖娼2次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
“是我报的警。”9月22日,吉林长春的王女士(化姓)发文称,男友入住在长春福朋喜来登酒店,先后花费6700元进行了两次嫖娼活动。在她报警后,男友被拘留15日。王女士认为,作为一家五星级酒店,应该就此事负责,并且给她一个说法。

9月22日,长春福朋喜来登酒店多位员工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,酒店一直正常经营,绿色经营。

9月23日,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长春福朋喜来登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。她透露,这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,酒店并没有提供此类服务。“事后确认过,两位按摩女子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员,曹某也不是拨打的酒店按摩牌上的电话招嫖。如果酒店真的有问题,酒店一定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。”

王女士发布了两份文件截图,一份是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,显示:9月12日报称的“20240912长春新区曹某嫖娼案”已立案。一份是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,显示:现查明2024年9月12日,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万顺派出所接到举报,在长春新区福朋喜来登酒店807室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。民警到场处警,在福朋喜来登酒店807室未发现卖淫嫖娼违法行为。询问807室客人曹某,其供述在807室先后两次嫖娼。现决定给予曹某行政拘留十五日,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9月22日,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王女士,她透露,“男友在酒店807房间住宿时,拨打酒店按摩牌上的电话,找到了按摩师,结果是挂羊头卖狗肉。一共消费6700块钱,在807房间。说是正规按摩,但提供了两次卖淫服务。我找酒店,但是酒店不理,说是交给警方了,但是警方已经处理完了,两个按摩女子和我男友已经被拘留了。”

王女士告诉记者,她发现男友嫖娼后,打电话报警。此外,她认为酒店应该负责。

9月22日,潇湘晨报记者向万顺派出所求证此事,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处理此案件的民警,不清楚情况。记者检索发现,天眼查信息显示,上述酒店成立于2016年,暂没有任何行政处罚记录。

9月22日,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长春福朋喜来登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,她表示,派出所已经解决完事了。“那位女士已经多次给我们造成困扰了。酒店一直是正常营业,而且是绿色经营。”

王女士提供的酒店按摩牌显示,长春高新益田福朋喜来登酒店,提供肩颈护理等多种按摩服务,并写有咨询电话。左下角有一行小字,“由第三方独立经营”。

潇湘晨报记者拨打按摩牌上的咨询电话,工作人员表示,喜来登酒店提供的是正规按摩,按摩人员都是酒店员工。之后会有相关负责人电话联系记者。

9月23日,潇湘晨报记者再次向涉事酒店求证此事。一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这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,与酒店无关,酒店并没有提供此类服务。“事后确认过,涉事人员不是酒店的人,两位按摩女子也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员,曹某也不是拨打的酒店按摩牌上的电话招嫖。曹某与两位女子都受到了处罚。您想想,如果酒店真的有问题,酒店一定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。”(据潇湘晨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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